摘要:广州水客走私案/15亿水客走私案/燕窝走私案来函咨询: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向香港楼上公司采购燕窝等滋补品,然后交给香港通关人,不清楚通关人通过何种方式进口上述商品。现在海关缉私局抓走了当事人,同时查到了向香港楼上公司购货的票据,也查到了在国内...
广州水客走私案/15亿水客走私案/燕窝走私案
来函咨询: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向香港楼上公司采购燕窝等滋补品,然后交给香港通关人,不清楚通关人通过何种方式进口上述商品。现在海关缉私局抓走了当事人,同时查到了向香港楼上公司购货的票据,也查到了在国内向下游顾客销售的价格。请问海关在计算偷逃税额时以哪个价格计税?
吴国雄律师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、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(2018修正)》,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成交价格的,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。此处成交价格是指关境内企业/人员向关境外企业所支付的价款,而不是指国内销售的价格,所以你所述情形,一般以香港楼上公司的售价进行计核偷逃税额。(海关律师复函)
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,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、走私犯罪辩护、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。居于深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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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胡青宁
来源:海关法律事务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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